我院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,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,实行公开审理,公开宣判。
无论您是当事人还是旁听群众,进入我院法庭,应遵守我院的法庭纪律和旁听规定:
除对旁听公民除进行必要的身份查验和安全检查外,不得设置旁听限制,但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旁听:
(一)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(经法院批准的除外);
(二)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;
(三)其他不宜旁听的人。
除不得旁听的人员外,其他年满十八周岁的我国公民凭身份证件,可以旁听我院公开审理的案件。
发布人: 管理员
来源: 本站原创
发布时间: 2017-10-26 17:11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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